服务热线:0571-96527资费标准存贷利率 人才招聘
当前位置:首页 > 个人业务 > 个人贷款

乡村振兴贷

  1、产品定义:指我行向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村民发放的用于满足其个人消费或生产经营需求的贷款。

  2、贷款对象:年满22周岁,且贷款期限加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乡镇居民。

  3、贷款条件:(一)借款人为经办机构业务展业区域内村居户籍、在本地购置房产或长期居住在本地;

  原户籍在展业区域村居但户籍迁移至居民户口,实际仍为村常住人员且能通过背靠背评议了解其详细情况的村民;原自然村或行政村村民,后以拆村改建后形成的集聚型社区的乡镇居民;

  (二)还款意愿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一还款来源充足;

  (三)须为我行持卡客户;

  (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家庭和睦,无违法行为和不良嗜好;

  (五)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我行评分卡准入策略;

  (六)有合理的贷款用途,借款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变相用于股权、债权、房地产开发投资,不得将贷款资金转借他人或挪作他用,严禁贷款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股市、债市、期市、房市,以及投资基金、理财等。

  4、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获取的评议信息等综合确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贷款利率:本产品利率按村行发展总部相关指导意见执行,如遇总行授信类业务利率定价通知,以新下发通知为准。对于村长、书记、金融顾问等对我行拓展业务有较大贡献的,或村集体与我行进行整体合作、整村信用状况良好的,可视情况给予优惠,若突破产品利率区间,需提前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6、贷款期限:单户授信期限最长3年,额度项下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为1年且不超过授信到期日

  7、还款方式:按月付息、任意还本。

  8、担保方式:采用纯信用方式。

  9:其他规定:对经营性贷款的经营主体在外的,或消费类贷款借款人常年在外的客户,若能够通过背靠背评议获取有价值软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口碑等,可审慎发放乡村振兴贷。